化妆品-日化品生产
采用空气净化装置的生产车间,其进风口应当远离排风口,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,附近不得有污染源。采用紫外线消毒的,紫外线消毒灯的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/平方厘米,并按照30瓦/10平方米设置,离地2.0米吊装。
生产车间空气中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/立方米。
含菌空气在化妆品的制造、静置、灌装、包装等环节极易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。按照新版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要求:生产车间空气中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/立方米,同时,半成品储存间、灌装间、清洁容器储存间、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者空气消毒设施。
净化工程对装修要求
所有建筑构配件、隔墙、吊顶的固定和吊挂件,应与主体结构相连,不应与设备支架如传送带吊杆、风管吊杆和管线支架相连接。不同材料相接处采用弹性材料密封时,应预留适当的宽度和深度的槽口或缝隙。管线隐蔽工程应在管线施工完成并进行试压验收后进行,工程的检修口周边应粘贴气密性密封垫。
无尘室地面垫层下应铺设0.4-0.6MM厚的防水薄膜做防潮层,结构处搭接50MM,用胶带贴牢;建筑装饰及门窗的缝隙应在正压面密封;踢脚板部分施工时应与墙面平齐或略缩进2-3MM。改建工程在隔墙拆移、打洞、管线穿墙和穿楼板等施工后,应修补牢固,表面应进行装饰,防止积尘掉灰。
净化车间对照明要求很高:
洁净区应采用吸顶式净化灯具,非洁净区采用普通荧光灯.设计各房间内照明,紫外灯独立控制,并均由电气控制箱控制,再由总配电柜集中控制;室内照明均采用密闭照明灯组;插座盘均采用嵌入式;室内无明线敷设.这样起到了有效的杀菌效果。这样更加符合净化车间的需求,室内照明设备采用了密闭照明灯组,减少灯光的污染。